2008年1月2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谁摘“大光明” 法院有定音
项秀军

  近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使相争两年之久的“大光明”商标纠纷案尘埃落定。在和17家“大光明眼镜公司”的较量中,“浙江大光明”成功保住了“大光明”商标。
  由于宁波大光明公司等17家企业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有关裁定不服,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,继而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,结果均未撼动“浙江大光明”的商标权。